傳說中的玉林“夏至荔枝狗肉節”如期舉行。延續多時的“愛狗人士”和“吃狗人士”之爭,也在這一天更加激烈化。
  在多元的社會,在很多問題上都難以指望所有人觀念一致。我們必須學會容忍不同的觀念,學會和“異己”的人群共處,不“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”。
  昨天是夏至,傳說中的玉林“夏至荔枝狗肉節”如期舉行。延續多時的“愛狗人士”和“吃狗人士”之爭,也在這一天更加激烈化,或者說異化。有報道說,一些狗販子在市場以公然虐狗的方式,誘逼愛狗人士出高價買狗;而另一方面,一些狗肉餐館的經營者也長期受到愛狗者的電話騷擾、威脅,有的養狗場所甚至被打砸。
  無論是公然虐狗,還是騷擾、威脅狗肉餐館,都逾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。對於這些過激行為,當地政府不能置身事外,理應介入調查。
  “吃狗肉”的問題,每年這個時候,都會上演一輪又一輪的爭論。在很多旁觀者看來,道理已然說盡,應有的基本共識是雙方都需恪守自己言行的邊界:在沒有法律明文禁止的情況下,吃狗的一方自然可以吃,但也沒必要大肆炫耀,可以如韓國人一樣,相對“低調”地吃;而愛狗者可以宣傳自己的主張,但“君子動口不動手”,不能去侵犯吃狗者或店家的合法權益。
  遺憾的是,這應有的共識現實似乎仍很難達成。看多了雙方頗具攻擊性的言行,讓人不禁想起胡適先生那句名言,“我們若想別人容忍諒解我們的見解,我們必須先養成容忍諒解別人的見解的度量”,更廣為人知的是經他推薦而傳播的“容忍比自由更重要”。不得不說,在“吃狗肉”的問題上,雙方過於強調了自己的權利和自由,而缺了一點共存於社會所必須的“容忍”。
  如果吃狗者、販狗者能容忍那些愛狗的觀念,還會去嘲笑甚至利用愛心嗎?還會繼續把吃狗肉當成一個“節”嗎?如果說“吃狗肉”是一種傳承很久的習俗,“狗肉節”則是新近興起的。把一個大量宰殺伴侶動物的日子節慶化,的確有些違背文明潮流。雖然當地政府稱“狗肉節”只是民間自發習俗,但過去這些年,要說從沒有地方政府的推波助瀾,也很難令人相信。最近一則報道就指出,前幾年“狗肉節”期間,省里負責旅游、招商等相關部門的官員,都會收到來自玉林市政府方面的邀請,只是現在才“退出”了。
  而愛狗者若能多一點容忍之心,就會以更剋制的言行去抵制,就會明白宣揚一種文明的理念,豈能以不文明的方式奏效?既然反對“狗肉節”,愛狗者完全可以反其道而行,把這一天打造成“不吃狗肉節”,以自己的方式宣傳不吃狗肉的理念,爭取吃狗肉者和更大群體的旁觀者。這樣做的效果,顯然會遠超去“狗肉節”叫陣。
  在這個日益多元的社會,在很多問題上都難以指望所有人觀念一致。我們必須學會容忍不同的觀念,學會和“異己”的人群共處,不“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”。只要對方的言行不違背法律,我們就不可指望立刻以強制的力量制止,如果想改變對方,只有以勸導的方式,只有更相信自己的信念,更相信時間。
  □敬一山(媒體人)
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o25hoqmo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